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一辆左转车一辆右转车,谁也不让谁,结果撞到了一起。这样的路口究竟应该如何通行,两辆车究竟应该谁让谁?10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交警,为大家好好说一说。
最近,太原市民刘女士有点儿心烦。10月17日上午,她开车来到桃园三巷桃园正街口时,本来打算右转,却遇到了对面左转的车辆开过来。两辆车谁也不让谁,最终撞到了一起。刘女士本来觉得都是对方的责任,至少也是同等责任。没想到交警来了之后,最终却判定她承担全部责任。刘女士很不服气,“这个路口没有信号灯,凭什么就得我让他?”
对此,交警部门解释,十字路口是一个交通状况较为复杂的路段,东南西北四面都有来车产生各种交叉的情况。特别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通常是事故易发路段。如何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与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交警提醒大家有一个通行口诀需牢记,就是“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
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如果两辆车同时都是直行,右侧车辆优先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果一辆右转遇到直行,右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如果右转的车辆遇到左转的车,右转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而当左转的车辆遇到直行的车辆时,则是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注意。遇到环形路口时,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进环形路口的车让出环形路口的车;环形路口内侧的车辆在出路口前,应提前变线至外侧车道。
而在信号灯交替时,前车在上一个信号灯循环时进入路口,还没来得及完全穿过路口就变了红灯,需让已经驶入路口中的车辆优先通过。
交警部门提醒,大家切记,如果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与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遵守先行原则一方则需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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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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